为适应长丰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县政府同意,2015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二、招聘名额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幼师30名。具体岗位如下:
杜集幼儿园3所,义井1,庄墓2所,吴山3所,仙芝(含金湖分校)5所,朱巷2所,杨庙1,贾家2所,胡涛2所,陶楼2所,双墩、岗集4所。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 * *领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有开拓精神和服务意识,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取得幼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以上证书。
4.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年龄在35周岁以下(0980年65438+1年10月65438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被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在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处于停考期的人员;
(五)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未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正在受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有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禁止参加考试或者被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我县在职人员和特岗教师。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教师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结束后,按照1: 2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入围人员面试前通过资格复审后,将收到长丰县2015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面试通知。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4月15日9: 00至4月16日6: 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须在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4月17日12: 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其实际情况、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和资格条件一致、真实。凡因弄虚作假或实际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而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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