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
关于农村公路的概念众说纷纭,国家有关部门有如下定义:农村公路一般指连接乡(镇)和行政村的公路。通乡(镇)公路是指县城到乡(镇)和乡(镇)之间的公路。通往行政村的公路是指从乡(镇)通往行政村的公路。也有部门认为,“就我国现状而言,农村公路指的是县乡公路和村道。”还有一些省市根据当地农村公路的现状,对农村公路给出了不同的定义。在很多地区,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内的通村公路也被划为农村公路。
摘要
农村公路是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
县道是指本县(旗、县级市)具有政治、经济意义,连接县城及县内主要乡(镇)、主要商品生产集散地的道路,以及不属于国道、省道的县与县之间的道路。
乡道是指主要为乡(镇)、村的经济、文化、行政服务的道路,以及乡(镇)与乡(镇)之间、乡(镇)与外界之间的道路。
农村公路主要供机动车使用,符合一定的技术标准。县道一般采用三、四级公路标准;乡道采用四级公路或其他对外道路标准。根据公路法的要求,新建公路应当达到部颁标准的要求,其他不符合最低技术等级要求的公路应当采取措施,逐步改造为符合技术等级要求的公路。鉴于连接乡(镇)与行政村、部分贫困山区行政村与行政村的农村公路车流量较小,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多为拖拉机、农用车等体积和载重相对较小的车辆,也可以放宽对这些道路的路面宽度、纵坡和曲线半径的要求,暂采用等外道路。
以下是一些数据,从中可以看出交通部对农村公路建设和农村公路的高度重视。
根据交通部2012年公路水路运输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2012年,公路建设投资1271395万元,比上年增长0.9%。其中,农村公路建设投资214502万元,增长6.7%,新改建农村公路195000公里。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贫困县公路建设投资2680.8亿元。
到2012年,全国农村公路(含县道、乡道、村道)里程达到367.84万公里,比上年末增加11.44万公里。全国99.97%的乡(镇)通公路,99.55%的建制村通公路。其中,通了硬化路的乡(镇)占全国乡(镇)总数的97.43%,通了硬化路的建制村占全国建制村总数的86.46%,分别比上年末提高0.25个和2.42个百分点。
2013年6月,全国公路建设完成固定资产投资0,000,000元,比2012年同期的274.24亿元增长45.53%。公路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同比增速连续7个月增长,呈现加速回升态势。分地区看,6月5438+10月,公路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分别为137.56亿元、721亿元和189.44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70.09%、5.17%和51。
建筑标准
暴露草稿
交通部公路司
2004年2月
目录
1一般规则
2个控制元素
3条路线
4路基路面
5座桥梁和涵洞
6隧道
7沿线交通工程及设施
8个村庄和城镇部分
通则
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指导,确保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结合农村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适用于乡级以下(含乡级)农村公路新建和改建项目。西部县乡公路特殊路段可参照执行。
农村公路建设应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基本原则,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注重环境保护,结合村镇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交通和生产生活环境。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原则上应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因经济、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限制,难以实施的路段(以下简称限制路段),经技术经济论证并报经批准后,可参照本指导意见实施。但有条件时,应尽快改建,达到等级公路的标准。
不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的等级标准的农村公路路段,不得纳入等级公路统计。
农村公路设计交通量预测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四级公路设计交通量建议按10年进行预测。
控制元素
农村公路设计交通量换算采用乘用车作为标准车型。
除限制路段外,农村公路的设计速度应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限制路段的设计速度建议控制在不低于10 km/h..
当不同路段交通量变化较大时,可采用不同的标准分段实施。不同设计速度路段之间应设置过渡段,变化点应选在驾驶员能清楚判断路况变化的地方,并设置警示标志。
一条路线应采用相同的净高,一般不小于4.50m,经技术经济论证后,可适当降低,但应满足当地农村公路的运输需要。
村庄和城镇部分
一般条款
按照统筹规划、综合整治、因地制宜的原则,提倡农村公路建设与人口相对集中的镇和行政村综合治理相结合,加强农村公路路段标准化建设。
村镇路段推荐采用水稳性好、使用寿命长的路面类型。宽度不应小于普通路段,可根据当地经济承受能力和发展需要适当加宽,路肩以适当形式硬化。
标准
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设置综合排水设施,排水沟的尺寸和断面型式应满足功能要求。推荐采用干砌(卵石)石、砂浆砌(卵石)石、钢筋混凝土预制槽(块)等类型。通过较大集镇路段,可结合小城镇建设采用暗渠。人行道和住宅应以适当的方式分开,并鼓励绿篱、花草进行绿化和美化。主要道口应用水稳性好的材料硬化,合理设置廊道涵洞(管),保证排水畅通。客运班车连接的乡镇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固定的客运班车站点和标志,确保行车安全。
例行的
一般条款
1路线设计应结合沿线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条件,根据工程造价、社会环境等因素进行路线方案选择和技术经济论证,合理使用技术指标,综合考虑平、纵、横三方面因素,确保线形的连续性、平衡性和行车的安全性。
2.贯彻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少拆房子,少迁公用事业管线;充分利用旧路,安全利用原有桥梁和隧道,避免大改或填挖,防止诱发新的地质病害;方便农(牧)民出行,服务城镇化;注意与沿线地形、地貌、环境、景观的协调,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
3尽量避免穿越滑坡、泥石流、软土、沼泽等地质不良地区,以及沙漠、冻土等特殊地区。当必须穿越时,应缩小穿越范围,并采取必要的工程技术处理措施。
路基的宽度
(包括车道和路肩宽度)应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其中限制路段双车道路面宽度不小于5m,单车道路面宽度不小于3m。如果采用单车道路面,单侧路肩的宽度不应小于0.75米。
单行道应在适当距离内设置错车道。错误车道应位于驾驶员可以看到两个相邻错误车道之间的车辆的有利位置。路基宽度不应小于6.5m,有效长度不应小于20m。
在连续长下坡路段,应在危及行车安全的地方设置安全车道。
限行路段一般地区最大纵坡不应大于10%,海拔2000m以上或积雪冰冻地区最大纵坡不应大于8%。当采用最大纵坡时,其最大坡长不应大于《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限行路段有超高平曲线,其综合坡度值不得超过11%(海拔2000m以上地区或冰雪覆盖区除外)。
停车视距、超车视距、最小圆曲线半径、最小坡长、不同纵坡的最大坡长、最小竖曲线半径等技术指标。通过技术经济论证可以适当降低。但不能有不利因素的组合,要设置交通安全设施,保证交通安全。
在限制路段采用转弯曲线时,应参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97)的有关规定,通过技术经济论证合理确定其技术指标,并设置交通安全设施和必要的限速标志。
路基路面
一般条款
1路基路面设计应根据使用功能、技术水平、交通量、地形、地质、材料、施工方法等因素综合考虑,特别是排水和防护设施的设计,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且经济合理。
2因自然、经济等条件限制,不能一次到位的路面工程,应按照整体设计、分期实施的原则,先铺后通,使前期工程在后期得到充分利用。
3穿越特殊地质、水文条件的路段应进行调查研究,结合当地实际经验进行个性化设计。
标准
路基应采用水稳性好的材料填筑,一般路段路肩边缘应高出路基两侧地下水0.5m以上,以保证路基的最小填筑高度。沿河及被水淹没路段的路基标高应高于设计洪水频率的计算水位加回水高度、波浪袭击高度和0.5m的安全高度,其中,四级公路的设计洪水频率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路基压实。当路面采用砖、毛石、水泥混凝土预制块等联锁块时,路基的压实度可适当降低。路基强度和稳定性达不到要求,或因缺少压实机械、未分层碾压而造成压实度不足的填方路段,应暂停路面工程或采用简易路面过渡,待路基自然沉降稳定后再铺筑新路面。
路基防护应结合当地水文、地质、地产资料,对易崩塌的高边坡、不稳定的高路堤、冲刷严重的沿河路段等关键路基部位采取护岸、挡土墙、石质护坡、石笼、抛石、植物防护等综合防护措施,防止路基病害,确保路基稳定。
在满足机动车通行要求的前提下,可保持原有路基和防护处于稳定状态,在地形特别陡峭、工程量巨大的改建路段,应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
路面设计的标准轴载为100KN,单轴双轮。
路面类型应根据交通量、自然和社会环境、房地产材料和建设资金合理选择。
1有条件的地区提倡使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
沥青渗透、沥青碎石、沥青表面处理、石头、混凝土块、砖和其他类型的路面可用于一般区域。
3 .分期建设项目可采用砂石、贫混凝土碎石等各类路面。
4过水路面可修建在季节性宽浅河流和泥石流上。
5山陡、弯急、坡陡的路面宜用摩擦系数大的路面铺筑,潮湿和过湿的路面不宜用砖铺筑。
在冰雪覆盖和冰冻地区,公路等级较低的路段不宜采用沥青路面和水泥路面,应修筑碎石路面。
具有特殊功能的乡村道路,如重型车辆较多的挖掘道路,应结合实际交通量和交通构成进行专门设计。
路基路面排水应结合沿线气象、地形、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设置必要的地表排水和地下排水设施,并与沿线桥涵排水和排灌系统相结合,形成良好的排水系统。一般路段应设置梯形土沟,侵蚀严重的山区路段应设置硬化沟,沟底宽度和深度不小于0.4m,农村路段的沟按本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桥梁及其涵洞
一般条款
1桥要考虑因地制宜、施工方便、就地取材、维护等因素。根据公路的功能要求、性质和预期发展需要,设计应遵循“安全、实用、经济、兼顾美观和环境保护”的原则。
新建桥涵推荐采用标准跨径、技术成熟、易于施工、经济实用的桥(涵)型。一般宜修建简支梁桥,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时可修建拱桥,季节性宽浅河流上可修建防洪桥,跨度小、水文地质条件适宜的桥梁建议采用轻型桥台。原桥利用方案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交通构成、原桥用途等因素确定。
3桥涵应考虑农田排灌的需要,靠近村镇、铁路、水利设施的桥梁应适当考虑综合利用,必要时应修建导流构筑物或防护构筑物。
标准
新建桥涵设计的车辆荷载等级应采用公路二级标准或以上(含公二级标准)。原有大中型桥梁和新建重型车辆较少的四级公路桥涵,可按公路-二级车道荷载效应的0.8倍和车辆荷载效应的0.7倍设计。
桥面宽度一般不应小于6m,单车道路段桥面宽度不应小于4.5m:当桥梁宽度小于路基宽度时,桥头引道应设置渐变段,且单侧渐变长度不小于20m。
村镇人口密集区的桥梁应设置人行道,宽度不应小于0.75m
50 m以上(含50 m)的桥梁和中桥应设置防撞墙(或护栏),其他中小桥梁应设置安全带(或低护栏)。
应本着经济、安全的原则,合理利用原有桥梁。
1大中桥要进行专业鉴定。达不到荷载等级的,可以加固、部分利用、限载或者拆建。小桥要论证其行驶的安全性,决定是否使用。
2旧桥加宽宜采用与原桥相同(或相近)的结构型式和跨度,宜由新桥和旧桥共同受力。主张桥梁拓宽与加固同步进行,并满足荷载等级要求。使用状况良好,因经济、技术等因素不能加宽或加固的桥梁,应设置窄桥或限载标志。
涵洞设置应满足路基排水要求,涵洞顶部填土应满足最小厚度要求。涵洞要经济实用,比如圆管涵。
隧道
一般条款
1根据公路功能和发展的要求,遵循安全、经济、环保的原则,综合考虑路线所在路段的地形、地质、施工和养护等因素,当路基开挖深度大于25 m时,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确定是否修建隧道。
农村公路不宜修建中长隧道,一般应修建双车道隧道。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修建单线隧道,如解决行政村通公路、年平均日交通量小于400辆、施工难度大等问题。不具备改建条件的原有单车道隧道,可以通过设置信号灯或者其他有效的交通安全设施继续使用。
标准
新建双车道隧道宽度不应小于7.50 m,新建单车道隧道宽度不应小于4.00m m,一般不要求设置人行道,但应设置避车洞和相应的警示、禁止标志。
应重视隧道排水和防水设计。有条件的隧道可采用全断面防排水措施。一般隧道应采取洞内疏通、洞外截水等综合措施,确保交通安全和隧道结构及设备的正常使用。
短隧道可以不设置通风、照明、通讯、报警、消防等设施设备。
单向隧道宜采用直隧道,长度不宜超过250 m,当宽度小于道路路基宽度或路基宽度小于6.5m时,隧道外两端应设置交错车道,宽度不小于6.5m,有效长度不小于30m,两端接线不小于50 m。
原则上,隧道应根据围岩条件进行衬砌。地质构造变化不大,无断裂(层),层状岩石单斜,节理不发育。经过技术论证,衬砌可以不在当地进行。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利用原有隧道。决定是否使用或改建时,应进行技术鉴定(包括安全论证)和专项设计。采取加固、增加防排水措施、改善入口段条件、设置标志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主体结构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
交通设施
一般条款
1沿线交通工程和设施应遵循“确保安全、经济适用”的原则,根据公路的使用功能、等级和交通量,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和路基路面的具体情况进行设置,做到醒目、牢固。
2.限制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应当与公路主体工程同步完成。
沿线农村公路交通工程及设施应达到D级以上。
农村公路应当配备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
标准
1在高路堤、引桥、陡坡、急弯、水库附近、沿河、沿危险道路和悬崖凌空等危险路段,应在路边设置限速、警示标志和护柱、石墩、石桩等安全设施,有条件的可设置钢护栏;桥梁引道、溢流桥、过水路面等路段应设置警示标志;应在溢流桥和过水路面上设置基准点。
2在视距不良的急弯处,线形导向标志、警告标志、减速标志等。应根据需要进行设置;在交叉路口,应当设置道口标志和其他必要的标志。
3.连续长下坡路段应在适当位置设置减速装置。
4在限制路段的起止点应设置减速、限载、限高等警示标志。
急弯、陡坡、大型构筑物、学校等特殊路段应当设置警告、禁止标志和必要的指示标志。
有条件的农村公路,可以设置里程碑,画标志线。
提倡结合防护工程绿化农村道路,改善视觉环境,增强行车安全性,满足行车视距要求。
以上是仲达咨询对农村公路基本情况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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