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治是指有现金收入的公司直接从其赚取的现金中支付现金的做法。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带现金的。但为了防止一些单位将现金运进运出银行,我国现金管理办法规定,以下单位的一些用途可以允许坐支,如基层供销社、粮店、粮站、委托商店等从事收购和销售的单位,用销售收入支付货款。
关于坐姿支撑的相关规定:
1.开户单位的现金收入,应于收款当日存入开户银行。当天存入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存入时间。
2.开户单位可以从其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现金,也可以从开户行提取,不得直接从其现金收入中提取,即不允许“套取现金”。因特殊情况需要携带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并在批准的携带现金范围和限额内进行。同时,必须对收到和支付的现金进行核算。
3.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因特殊需要确需携带现金的,应事先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说明携带现金的原因、用途和每月预计数额,由开户银行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核定开户单位携带现金的范围和限额。按规定,企业可以同时申请现金开户,说明现金开户的原因、用途、金额,并向开户单位报告。
反对坐在椅子上的规则是什么?
因为银行无法准确掌握各单位的现金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干扰银行对各单位现金收支的管理,扰乱金融秩序,所以套取现金是违反财经纪律的,会受到财经纪律的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
第三十九条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
(三)流动资产余额与流动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
(四)商业银行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资本余额之比不得超过10%。
(五)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在本法施行后,其资产负债比例应当符合前款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