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人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1、营业执照、批准设立证明或者其他经批准的执业证明;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3.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缴费人提供的社会保险登记表、证件、资料即时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