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第三条规定:“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们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
中央领导指出,耕地是中国最宝贵的资源。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保护好十几亿人吃饭的重要耕地,不能有任何闪失。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依规统筹耕地占补平衡,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
措施:
1.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对优质耕地实行特殊保护。自从这个制度诞生以来,我们经常听到“不”字,比如基本农田上不准建房、建厂房,不准挖沙取土,不准种果树,不准挖鱼塘。
2.以建促保,走出防御性保护的困境,既要坚决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说“不”,又要加大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投入,由被动保护转向主动建设。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很多地方已经开始具备反哺农业和土地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