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二级运动员称号:
全运会,全国青运会,全国举重锦标赛,全国举重锦标赛,
全国举重青年锦标赛,全国举重总决赛,全国U系列举重锦标赛,各省(自治区、
市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锦标赛(或锦标赛)达到102的标准。
成绩标准如下(比赛中获得的总成绩):
女人:
男人:
举重
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体育总局修订了《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现将修订后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印发给你们,自7月2021日至7月1日(以比赛开始时间为准)执行。请跟随它。
此前颁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体经字[2013]第177号)、《关于调整部分项目的通知》(体经字[2015]第25号)、《关于调整健美项目授予等级称号的通知》(体经字[2015]第31号);
关于调整核定等级击剑运动员竞赛名称和组别的通知(体经字[2016]81号)、《关于调整中国摔跤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部分条款的通知》(体经字[2017]74号)、《关于调整部分项目的通知》(体经字[2018]16号);
《关于调整和增加部分项目的通知》(体经字[2065 438+09]40号)同时废止。
以上内容参照《北京市体育局-体育总局关于印发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