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乡镇卫生院的机构性质比过去更有保障,但作为过去乡镇机构中“七站八院”的一员,乡镇卫生院在机构规格上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以普通县的乡镇为例。乡镇基层机构一般是股级结构,即行政级别为职员,如规划建设所、农技站、水利站等。,都是股级单位,其主任或站长自然是股级干部,也就是职员。乡镇卫生院也不例外,其行政规格与这些站基本相同,所以院长三定为行政级别,也就是管理9级(对应工作人员)。所以在行政级别上,乡镇卫生院院长虽然听起来很牛逼,但其实级别和最底层的工作人员没什么区别。
但因为事业单位可以“肩挑重担”,乡镇卫生院院长处于管理岗位,所以也可以通过职称评审享受职称待遇。现实中很多乡镇卫生院院长走的是职称路线,工资其实比一般的乡镇站主任要高。这也是乡镇卫生院院长相对于其他乡镇机构为数不多的优势之一。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九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计划;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候选人资格;
(四)审查和检查;
(5)体检;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第十条事业单位有岗位人选需要竞争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有竞争力的就业计划;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任职资格、聘用期限等信息;
(三)审查竞争人员的资格;
(4)评价;
(五)公示本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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