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荣辱,不能成人。“这是流传千年的名言。古往今来,中华文明一直通过强烈的耻感维护着自己的基本文化价值观。伯夷蜀国耻于吃苏洲,项羽耻于见江东父老。所有这些铿锵的骄傲源于中国文化中的羞耻感。
然而,随着中国社会的快速发展,我们民族文化传统中的耻感正在不断被侵蚀。在热爱祖国与危害祖国、服务人民与背离祖国、崇尚科学与愚昧、勤劳工作与怠惰、团结互助与损害他人利益、诚实守信与忘记利益、遵纪守法与违法乱纪、艰苦奋斗与骄奢淫逸之间,荣辱的界限在很多人的心灵深处变得模糊不清。难怪有学者惊呼,当代中国社会最严重的价值危机是羞耻意识的弱化和底线伦理的崩塌。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以“八荣八耻”为代表的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立即在全社会深处引起强烈共鸣,掀起了加快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的新浪潮。如果把依法治国的理念视为现代国家的治理之道,那么,对于有着悠久儒家道德传统的中国来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将为正在进行的改革奠定坚实的政治道德基础。
法治还是德治,似乎是专家学者们争论不休的话题。其实,无论在儒家还是法家的精髓中,都不难找到古代先贤对德法辩证关系的精妙阐释。孟子论离娄曾说:“为善不足以治,为善不能自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怎能脱离道德建设的轨道?
大多数公职人员不得不拿卡要,甚至公然索贿,丧失了为官的基本原则。医生收红包开处方,导致医德之耻。学者学术腐败,鼓励利益集团抹黑学者名誉,社会道德冷漠,奢靡之风盛行,都与道德缺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对于超越社会道德底线的行为,政府当然可以出台法律法规进行刚性规范。但是对于一些法律盲区,比如灰色地带或者纯粹的道德问题,我们还是需要道德的力量来约束公民的自我行为,抵御底线伦理崩塌的冲击。
不可否认,市场经济的利益观对传统社会伦理产生了巨大的冲击,现代社会生活的多样性也赋予了每个人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但是,无论你如何选择,社会道德的底线是不可贪图的,是非黑白美丑善恶是不可颠倒的。在中国社会发展的关键时刻,“八荣八耻”在道德领域清晰地划分了是非,成为大众坚持什么、反对什么的标杆,成为社会风尚提倡什么、抵制什么的卡尺。牢记“八荣八耻”,我们的道德标准自然是清楚的。
为什么以羞耻为荣?一个民族的大繁荣,不仅需要经济上的繁荣,更需要“崇善避恶”的民族精神。良好的道德传承是中华文化的瑰宝,是中国社会的根基,是民族精神的灵魂。只要我们真正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做到德治与法治并举,中国社会就一定会更加和谐,中华民族就一定能在世界民族之林中散发出更加独特而迷人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