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本地区的应急管理工作。在政府应急管理机构的协调下,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权限负责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建立与政府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相匹配的应急体系。
3、预防为主,防救结合。贯彻预防为主、防急结合的方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
4.快速反应和协调反应。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区域合作和部门协作,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运转协调有序的应急管理快速反应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公众的基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