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9月30日,在国家计委中央转发的《关于1961年国民经济计划控制数字的报告》中,首次正式提出了“八字方针”。即适当调整国民经济各方面的比例关系,主要是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的比例关系,尽可能提高农业和轻工业的发展速度。
适当控制重工业特别是钢铁工业的发展速度,同时减少基本建设规模,使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得到统筹安排。必须巩固国民经济发展的成果,并使其向纵深发展。要用少量的投资充实一些部门的生产能力,使之配套,发挥更大的经济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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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1959以来,在“左”倾影响下,“卫星”造成的巨额征粮和人民公社公共食堂“大锅饭”造成的农村粮食短缺,造成了严重的国民生计困难。
但在我国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的具体指导下,经济由1962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从65438年到0965年,国民经济调整任务基本完成;从65438年到0966年,国民经济基本完成了国民经济调整的预定任务,恢复和发展了中国的国民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