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是中国同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总纲规定,CPPCC按照中国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原则,促进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充分体现和发挥中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这一方针是在1956年毛泽东提出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的基础上,根据中国阶级关系的根本变化和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新情况、新任务而补充和完善的。这一政策充分体现了中国新型社会主义政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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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是毛泽东在1956年4月25日的《论十大关系》中明确提出的。他指出,“一个党到底好不好?还是几方?现在,恐怕好几个党。不仅过去如此,将来也是如此,即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1982年9月中国* * *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整合了1982年6月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提出的“肝胆相照、荣辱与共”、“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作为新时期的统战方针。
从此,“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成为党的“十六字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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