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我开始分析,穿衣打扮有美丑之分,不能单纯从外表来判断;我不了解女性的站姿,就不评价了。对于箱子的数量,这个已经分析过了。首先,女人杀了自己的情人,而题目中提到的通缉犯是女人,说明情人不是共犯。那么,判断案发当天小三和情人不在同一个地方,两个地方凑在一起的可能性很大,也就是两个箱子的概率更大。既然在跑,肯定是跑累了。谁会带着箱子去酒店?
我猜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