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介绍,评价指南中评价体系的指标基本都是过去规定的,这次几乎没有新的要求。然而,最初的要求分散在各种教育法律、文件和政策中。这次是系统化整合,围绕素质教育导向进行系统设计。
“我们过去也有这些要求,但它们更加灵活。这次变成了一个标准,让这个标准更加僵化,更难充分发挥我们评价指挥棒的作用。”朱对说:
记者注意到,《评价指南》明确提出,要严格控制考试数量,不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实行均衡班,不分重点班、快慢班等。这些都是硬性要求。在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中,也提出了一些重点,如“不要给学校高考指标,不要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不要举办重点学校”,“不要公布和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朱指出,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都是围绕着素质教育的导向,围绕着扭转“唯分数”、“唯入学”的不良倾向。在对学生发展质量的评价中,首先要从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其次,即使在对学生学业发展的评价中,也不局限于学业水平,而是突出学生的学习习惯和创新精神,为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同时也改变以往单纯的结果评价方式,更加注重增值评价,全面考察学生德、智、体、美、劳的整体水平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