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连长,官名。明初镇守边境的指挥官有将军和副指挥官,但没有名额。连长军官本来就是派的名,没有等级。遇到战争,连长裴会被印还,然后逐渐成为常驻武官。
3.明朝14世纪至17世纪期间,总兵是没有军衔的武官,掌管士兵、人员编制,军衔不固定。通常,他们担任王子或地方长官。
4.清朝以后,军权归于各省总督、知府,而听总督、知府的总兵、武官改为正二品。根据居民的不同,负责管辖的士兵人数差异很大,从大约15,000人到数百人不等。总的来说,清朝在中国有83个总兵,其中陆路70个,水路13个,管辖中国18个省的614驻军,兵力约63万人。
5.就台湾省而言,在20世纪之前,台湾省的总兵都是由台湾道学控制的。所辖部队称为台湾省镇,官衔也叫台湾省镇总兵,人数约1万至1.5万人。
6.清朝时,总指挥官为绿营兵,军衔第二,下辖提督,掌管镇上军务,又称“将军镇”。其直接管辖下的绿营人士被称为“镇标”。
7.清初,大将军没有固定的官阶,是左右三军的统帅,知道所有的头衔在一起。他干了十八年(1735)然后定了军衔。史静步兵营有左右两个连长,他们是步兵指挥官和助理军官。清末北洋水师也有左右总兵,所有铁甲船都是领导翼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