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六条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独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