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至10月30日在北京召开。会议明确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目标,明确“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是主题”,助力金融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大业。
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既要求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有效转化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治理效率,又要求做好金融发展的顶层制度设计、政策体系建设和风险防控,充分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建设现代金融市场体系、完善市场化监管方式和资源要素有序自由流动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新进展。
历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1,第一次金融工作会议(1997 11)
第一次金融工作会议聚焦“规范”,加快国有银行改革:解决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率高的问题;成立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完善党在金融系统的领导体制;强调分业监管,成立证监会和保监会分别负责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监管,央行负责银行业和信托业的监管。
2.第二次金融工作会议(2002年2月)
第二次金融工作会议继续巩固,形成“一行三会”格局:推进国有银行股改上市,提升我国金融业竞争力,交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相继完成上市;在前次会议成立证监会和保监会的基础上,本次会议成立银监会,初步形成“一行三会”的监管格局。
3.第三次金融工作会议(2007年6月5日至38日+10月)
第三次金融工作会议继续对第二次会议的相关改革措施进行“查漏补缺”,更加注重“金融资源均等化”:继续深化国有银行改革,农业银行成功上市,推进政策性银行改革;完善金融分业监管体制和机制,加强监管协调。
4、第四次金融工作会议(2012 1)
与第三次会议相比,第四次金融工作会议的重点有所拓展和变化,改革步伐加快:一方面提出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切实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另一方面,加强和改善金融监管,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银行业应建立全面审慎的风险监管体系。
5.第五次金融工作会议(2017年7月)
第五次金融工作会议金融改革全面深化,金融业进入“稳健发展、强监管、防风险”新阶段:明确了三项任务: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强调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加强监管和市场导向四个原则;成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形成“一委一线两会+地方监管局”的监管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