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羌族传统婚礼仪式复杂而隆重。大致分为订婚和结婚两个阶段。订婚一般有三个程序:“开酒”、“小订酒”、“大订酒”。男方家准备了礼物,邀请“红老爷”(媒人)向女方家提亲,女方家要母亲和舅舅同意才能允许结婚。洪爷爷再来,双方交换“庚戌”,各自把庚戌放在神龛的香炉下,以免7天之内打碎任何东西,然后两家喜结良缘,谈好彩礼,约定一个吉日。到时候,男方会去女方家做“西古尔布尔”,也就是“开酒”(徐口酒),未婚的丈夫会去见父母。几个月或几年后,双方都到了结婚年龄,男方会在女方家办酒席,出彩礼,正式定下婚期。在羌语中,“点俄语、西班牙语”的意思是“点酒”或“送礼”。
然后,男方到女方家设宴做“火龙果戈尔”,即“点酒”招待女方家人等。,而且来自同一个村子的每个外姓家庭也来参加宴会。订婚时,女孩不允许露面,需要躲在闺房或亲友家中。清朝末年,订婚时,男方要给五个挂件,两百块钱,宴请女方亲友。三年后,男方宴请女方亲友。有钱的会有二三十个座位,没钱的就得凑够座位,把结婚时间定在酒席上。接下来,男方要宰杀一只羊,以19两银子送到女方家,并设宴招待其亲属,称为“送日”。
婚礼,有“花夜”、“正式宴会”、“回门”三个仪式。婚礼前后,主人会招待厨师,互帮互助两次。男女两家开坛啜酒,称之为“开笼”。“花夜”是在宴会的第一天,分为男花夜和女花夜。这一天,男女双方都在家里宴请亲朋好友,客人多赠送衣服、绣花鞋、首饰等礼物。席间,父母向客人敬酒两轮。《女花之夜》在羌语中叫“菊河西”,即“嫁女”。男方家去女方家“送礼”。新娘接受父母和亲戚的鲜花,依次向他们鞠躬,然后举行宴会。宴会结束后,厅前摆起七星灯笼,喝着酒,唱着欢乐的歌,跳着沙朗,直到深夜。黑湖、沟口、韶山、汶川等地的新郎。,还得给女方父母磕头,深夜才回来。女娲的“男花夜”把女娲当成了女人,履行的礼仪与“女花夜”相同。
“阎正”在羌语中被称为“居罗格”,意思是结婚。第二天早上,女方开了三枪,亲友帮新娘穿上了红色的婚纱和绣花鞋。装修完毕,她叔叔穿上红绸,女歌手代表父母唱了一首婚礼歌曲。新娘由自己的亲哥哥和伴娘抬上男方的结婚马或轿子,由女方的“四亲”、伴娘和叔伯、表兄弟组成欢送会,用鞭炮和唢呐送到男方家。男方家的亲戚朋友在寨口鸣枪迎接新娘。在此期间,男方家要给女方开门、下马、进门的钱。到了男方家,双方的叔伯长辈为新郎新娘挂上红花,祭神,给新娘送上祝福,随即进入洞房,由伴娘负责当众摆放嫁妆物品。下午,宴会开始时,送别队伍先为主宾入座,随后是男方的客人,期间新郎新娘向客人敬酒。
宴席结束后,村里家家户户“分客”,羌语称之为“若月儿”,即请客人留下来,用座位招待晚宴。如果没分完或者怠慢了客人,会被视为全村之耻。
当晚,亲朋好友聚在男方家,喝了酒。老人领着唱酒歌,父亲的父母点上香拜神,给新婚夫妇说吉祥话。男方客人唱《赞美新娘》,女方客人唱《赞美新郎》,载歌载舞到深夜。第二天,主人设宴答谢客人,酒席鸣枪送行。一般新婚夫妇当晚住在不同的房间,新娘和伴娘住在一起。
回到门口。结婚三天后,新郎和他的兄弟们带着酒和肉,把新娘送回娘家。新娘村的姑娘组织酒席“戏弄”新郎:用4尺长的油竹竿做筷子,搭在新郎肩上,在大筷子后端插几根山药做挂件,桌上的上菜碗里放几盏灯。灯巢是面粉做的,直径一寸多,里面装的是油和棉芯。新郎需要用大筷子绞菜,碗里是颗粒状的肉和菜,很难绞,更难吃,容易吃。这种“调侃”往往让新郎心慌,哭笑不得。随后,四个女孩抓住新郎的四肢,开始筛谷壳。之后,新婚夫妇必须在女方家呆十天半月,然后才能回到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