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现代汉语中的“骨肉相罚”这句话并没有什么难理解的,“骨肉”一般是指有血缘关系的直系亲属,而在民间则是指“六亲不认”中的“六亲”,即父母、兄弟、子女。其实在这里,“骨肉”应该有其特定的含义,即一般不包括父母等亲属,而是指自己抚养的子女,有时也包括弟弟妹妹。?
“刑”即刑罚和狱讼,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打官司”和“做被告”;在古代,可能指的是更严重的诉讼,即监禁和流放,以及体罚甚至处决。“有罚”,即存在这些不吉利、不吉利的事情被传播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