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讯自控股票临时停牌公告
深圳市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拟披露重大事项。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万讯自控,股票代码:300112)自2014年6月开市起停牌,直至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信息。
只是有消息要宣布,所以暂停了。
以下是主要公告。
2014-06-17刊登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复牌公告,今日复牌(详见公告全文)。
万讯自控股份复牌公告
因筹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万讯自控股票(股票简称:万讯自控,股票代码:300112)于2014年6月开市起停牌。
2065438+6月65438+200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万讯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相关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6月7日开市起复牌。
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
1.审议通过了《深圳市万讯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①本次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其股票来源为万讯自控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②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为万讯自控749.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总股本的36.5438+075.12.5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6,795,000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总股本的286,5438+0,756,5438+0,250,000股,占本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0.66%;预留7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总股本246,5438+0,756,5438+0,250,000股的0.2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34%。
预留部分将在本计划首次授予后一年内授予。
③本计划有效期自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48个月。
(1)锁定期为激励对象被授予相应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锁定期内,根据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转让;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起12个月后,激励对象在未来36个月内累计解锁3次。在解锁期内,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解锁:第一次解锁期为锁定期届满后第一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的数量为65438+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0%;第二次解锁期为锁定期届满后第二年,可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数量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第三次解锁期为锁定期届满后的第三年,可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数量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70%。
预留限制性股票自相应授予日起12个月后,激励对象在未来24个月内两次解锁。首次解锁期为锁定期届满后第一年,可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数量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第二次解锁期为锁定期届满后第二年,可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数量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70%。
④本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和公司认可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现任监事。
⑤万讯自控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4.16元/股。授予价格按照本预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万讯自控股票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8.33元的50%确定,即每股4.16元。
⑥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每次申请解锁标的股票的公司业绩条件为:(1)以2013的净利润为定基,公司2014、2015、2016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6。(2)以201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14、2015、201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5%、30%、50%;(三)锁定期净利润不得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不得为负。
对于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每次申请解锁标的股票的公司业绩条件为:(1)以2013年度净利润为定基,公司2015年度和2016年度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5%和45%;(2)以2013年营业收入为定基,公司2015年、201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0%、50%;(三)锁定期净利润不得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不得为负。
⑦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万讯自控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配股票股利、拆股或减持、配股、分红、向老股东非公开发行新股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⑧本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之日起30日内,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权,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2.审议通过《深圳市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批管理办法》。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付先生、李光伟先生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付先生现任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采购部经理,负责江阴万讯的采购及供应商管理。李光伟先生现任公司行业经理,负责公司楼宇执行器产品的研发和销售。傅先生和李光伟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是合理的,与其职务和岗位重要性相匹配的。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超募资金对外转让投资项目的议案》。
2011年4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65,438+0002,000元与马斌先生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市江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源科技”)。江源科技成立于2011年6月8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江源科技股东实际出资65,438+0,299.4万元,其中公司出资6,565,438+0,000元,占506,5438+0%股份。截至2013月314日,江源科技净资产为16025200元,2013年度净利润为7021000元,2014年度一季度净利润为-44700元。由于外部环境变化和战略发展,公司将其持有的江源科技50.1%的股权以802.86万元转让给马斌先生和岳雅丽女士。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江源科技的股权。